学校的教育管理应该是有章可循的,当学校的管理没有了章法之后,只能是使教育教学陷入混乱之中。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始终把学校教育管理当作一门学问加以深入研究的根源所在。但是,有些学校在管理的时候,尽管是雷厉风行,但是却听不见正确的建议,一直对学生带来不应该有的伤害。
中小学的学生都还是未成年人,他们在说话和做事的时候,缺少深入的思考,这应该是一种常态。作为教育管理者,面对着学生不成熟的言论行为进行教育是他们必须要做的主要工作。但是,有些学校却枉顾这一点,只是想着自己,根本就不考虑学生,让学生的心因此坠入到 深渊,而心冷到了冰点。辽宁鞍山的一所知名中学的高二学生小徐就遭遇了这样的悲情时刻。
这所知名中学在学校群里发布了一则开学公告:2.10(明天)开学校车正常,请同学们做好上学准备,收到回复。这则公告,尽管有些含糊,但是暗示性还是比较强的,一般人看了,都会认为是2月10日开学,但是学校没有说,只是让家长们去猜。
自己也没有说什么话,就是说了三句话,就被学校无情地开除——这不是在开玩笑吗?学生和家长多次找到学校,可是学校就是不予理睬,答复只有一句话:想回学校是不可能的,想念书就去外地。
对于学校这样的态度,网友们感到震惊。按照相关的教育法规规定,学校是没有权力开除未成年的学生的,尽管是高中生也不行。而小徐尽管做法有些不理智,但是并没有因此给学校带来什么负面的影响,作为学校怎么就不能给小徐一个机会呢?毕竟现在已经是高二下学期了,即将进入高三。要是小徐是这所学校的校长儿子,他们也对这样做吗?
小徐既然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学校就不应该这样强硬——你是在教育学生,不是在折腾学生,怎么能连一个改过的机会都不给学生呢?这样做也太不近人情了吧!任何一个学生都是你们的孩子啊——要是你自己的孩子,你们也会这样像抹布一样丢弃吗?真的让人太心寒了。
而这件事发生到现在,尽管现在已经闹得全网皆知,但是学校始终没有发声,依然是冷若冰霜——这样的学校,就这样处理自己的学生,即便是名校,也恐怕只是一个考试的机器,如此而已。有哪一所名校,能对学生冷漠到让人感到害怕的境地呢?不能理解!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四)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五)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
(六)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学生怎么样才会被老师开除?
教师不能以任何理由开除学生,就如同我们没有权力以个人名义判决他人有罪一样。开除学生的权力是由教育相关部门掌握与行使的,并且在行使中相当慎重,我们教师可以采取教育的方式,如果学生确实到了要开除的地步,教师可向上级如实反映,学生有受教育的权利,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学校尚且不能随便开出一个学生,何况老师乎?老师对学生应当循循善诱,讲一个想开除掉的学生能教好,方显教师英雄本色。犯大错这样的情况是很少的,一般只有1、学生无故连续几天没来学校的;2、老师或学校管理教育了,学生还顽固不化任自行事的;3、经医院证实(神经有问题的)4、触犯律法的等;以上仅供参考!更多的还是需要跟现实生活的实际情况来定!